7. 负责全所固定资产的购置、验收、处置等管理。
8. 负责全所各种资质、业务用章的管理。
9. 负责全所技术档案、技术资料、技术标准的管理。
10. 负责对外业务联系及信息交流,协调所内部门之间业务工作关系。
12. 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联系电话:0551—62813410
二、办公室
1、 负责全所党务和纪检日常管理工作。
2、 负责全所人事、劳资、职称、社保的日常事务及离退休人员、待岗人员的管理工作。
3、 负责全所文档、公章、文印、收发的管理及所文秘工作。
4、 负责所车辆、房改、后勤等行政事务管理工作。
5、 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联系电话:0551—62825981
三、财务部
1、 负责全所财务预决算,成本核算,年度会计报告等基础性管理工作。
2、 负责全所发票、现金管理,指导和督促部门的现金收缴工作。
3、 控制各部门费用支出,严格执行会计制度和所相关规定。
4、 负责对所控股公司的财务管理。
5、 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联系电话:0551—62840802
四、物业管理开发中心
1、 负责所房屋、水电管理和维修。
2、 负责所基地安全保卫和环境卫生及综合治理。
3、 负责所门面房开发利用。
4、 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联系电话:0551—65611252
五、水泥中心(水泥站)
1、 负责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,完成本部门经济目标、管理目标和科研任务。
2、 负责水泥及相关产品的检验,从事检验技术的开发研究。
3、 负责水泥及相关产业的设计、科研、咨询、技术服务。
4、 负责本部门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,确认设备完好。
5、 负责本部门的人员管理、业务培训,提高人员业务素质和业务水平。
6、 负责本部门的现金收支管理和费用控制。
7、 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联系电话:0551—65527641、65543469
六、制品站
1、 负责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,完成本部门经济目标、管理目标和科研任务。
2、 负责水泥制品等计量认证范围内的产品质量检验,从事检验技术的开发研究。
3、 负责新型建材行业的产品开发、科研、设计、咨询、技术服务。
4、 负责本部门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,确认设备完好。
5、 负责本部门的人员管理、业务培训、提高人员业务素质和业务水平。
6、 负责本部门的现金收支管理和费用控制。
7、 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联系电话:0551—62828855
七、地材站
1、 负责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,完成本部门经济目标、管理目标和科研任务。
2、 负责地方材料等计量认证范围内的产品质量检验,从事检验技术的开发研究。
3、 负责新型建材行业的产品开发、科研、设计、咨询、技术服务。
4、 负责本部门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,确认设备完好。
5、 负责本部门的人员管理、业务培训、提高人员业务素质和业务水平。
6、 负责本部门的现金收支管理和费用控制。
7、 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联系电话:0551—6282778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