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落实“证照分离” 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任务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1-03-11 浏览量:1140
2021年1月25日,省政府印发《安徽省开展“证照分离”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》(皖政〔2021〕8号),决定从3月1日起在全省开展“证照分离”改革全覆盖试点,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。为贯彻省政府部署要求,全面落实“证照分离”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任务,安徽省市场监管局于2021年2月25日印发《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落实“证照分离”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任务的通知》(皖市监办函〔2021〕78号)。详情请参考附件内容。